杏吧_性吧_sex8_杏吧有你春暖花开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  • 同城上门

  • 私人约炮

  • 高端约炮

  • 澳门新葡京

  • 同城约炮

  • 杏彩体育

  • 澳门新葡京

  • 皇冠体育227

  • 澳门新葡京

  • 澳门威尼斯人

  • 杏彩娱乐

  • 澳门新葡京

×

选择推广文案

【辩论活动】孩子可以不隨父母姓,提示了什么?[评分完毕]

https://www.xingba2017.com/?x=0

×
加入VIP
来啦
3898
楼主: xyjisa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|PK大赛] 【辩论活动】孩子可以不隨父母姓,提示了什么?[评分完毕]

 关闭 [分享提现领取免费VIP]
头像被屏蔽

等级:禁止访问

Level 8

61

主题

1742

帖子

201

积分

禁止访问

积分
201
41
发表于 2014-10-30 07:04:23 | 只看该作者|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【如何成为杏吧13级会员(永久VIP)】【后宫导航-收录百大免费成人网站】【黑料10.com】永久中文网址
举报广告即得积分奖励

使用道具

等级:Level 4

0

主题

0

帖子

34

积分

Level 4

Rank: 4

积分
34

星宿派

42
发表于 2014-10-30 07:29:01 | 只看该作者|
李xx”改成“木子xx”、凌晨出生的宝宝就姓“晨”、给宝宝取名“王a”……近年来,各种标新立异的姓名,成为孩子落户办理中的一道新难题。一些公安人员依据婚姻法“子女可以随父姓,可以随母姓”的规定,拒绝第三姓落户;而有的父母则根据民法通则,认为公民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,导致姓名权相关纠纷案件日益增多。这一现实困境有望突破――27日,关于“姓名权”的立法解释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根据这一草案,子女可以有条件地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。草案规定,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,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。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;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;有其他正当理由。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。姓李的改姓“木子”;姓“麻”的改姓“广林”;有人为儿子取名“欧阳成功奋发图强”,有人给儿子取名“赵c”……这些标新立异的姓和名可以吗?此次的解释草案明确,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。公民行使姓名权,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名字的选取也需要规范。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说:“名是人与人相区分的符号,也给人们之间的交往提供了便利条件。太怪异的名字往往难以实现姓名的真正意义和功能,给自己和他人也会带来不便。”

等级:Level 6

0

主题

964

帖子

53

积分

Level 6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53
43
发表于 2014-10-30 12:21:06 | 只看该作者|
毕竟孩子是最无辜的
1

等级:Level 6

1

主题

31

帖子

67

积分

Level 6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67
44
发表于 2014-10-30 13:24:33 | 只看该作者|
姓氏是一种传承,中华五千年的历史能够延续到今天,姓氏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。追根溯源,能够让你知道你从哪里来,你的根在什么地方。如果随便起一个姓只是对祖先的不敬,对子孙的不负责任。

等级:Level 2

0

主题

0

帖子

6

积分

Level 2

Rank: 2

积分
6
45
发表于 2014-10-30 13:43:03 | 只看该作者|
说保护非婚生子女权益我赞同,但不跟父或母姓有点接受不了。

等级:Level 8

25

主题

1379

帖子

279

积分

Level 8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279
46
发表于 2014-10-30 13:51:28 | 只看该作者|
支持正方,保护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人权
海若红尘人如凤,山许沧桑心纳龙

等级:Level 4

0

主题

9

帖子

22

积分

Level 4

Rank: 4

积分
22
47
发表于 2014-10-30 13:54:23 | 只看该作者|
持中立态度。法律对姓氏自由早有规定,只是一些愚昧的家伙自以为是觉得孩子的姓氏可以随父姓或母姓,姓氏是一个人的符号而已,为什么不能自己选择呢?什么也没有提示只是还我们的姓氏自由而已!

等级:Level 4

1

主题

256

帖子

21

积分

Level 4

Rank: 4

积分
21
48
发表于 2014-10-30 14:42:38 | 只看该作者|
要是胡乱取姓氏的话不就乱套了吗,中国是礼仪之邦从古到今最注重这个,

等级:Level 6

21

主题

1723

帖子

56

积分

Level 6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56
49
发表于 2014-10-30 15:30:56 | 只看该作者|

我觉得楼主给出的2个论题都只不过是自己的主管猜测而已:纵观中国的法律条文没有哪一条规定孩子必须跟随父亲或母亲姓的,也没有一条规定不同姓的子女就没有继承权,所以我认为只不过给孩子的姓氏多了一个选项而已,不值得大惊小怪的。

等级:Level 7

0

主题

0

帖子

190

积分

Level 7

Rank: 7Rank: 7Rank: 7

积分
190

青铜会员

50
发表于 2014-10-30 18:14:22 | 只看该作者|
在我国,姓名权属于私权范畴,旨在区别、彰显个别性及同一性。姓名通常是由姓氏与名字组合而成,无论变更其姓氏还是名字,都是公民具体行使姓名权的表现方式。当今法治社会,对私权利而言,公民行使其权利时应当贯彻“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许可”的原则,也就是说只要法律不作禁止性规定,即视为许可公民进行该民事活动。
循此思路,既然法律不禁止公民对姓氏的选择权,公民就可以依法决定自己的姓氏。当然,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一定的限制,公民行使姓名权亦不例外。
我国公民行使姓名权时,不但要遵守法律的具体规定,还须遵守“公序良俗”原则,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不可否认,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姓氏作为家族的传承,具有群体识别的功用,姓氏文化作为中华五千年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浓缩了中华传统美德和民族传统心态,生动而具体地反映着我国历史上的社会形态演进、文明起源、民族融合、中外交流以及历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与社会习俗的发展与变革。
那么,问题的关键在于,子女不随父母的姓氏是否有违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?是否违背当今社会的善良风俗?是否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?事实上,我们不能借“公共利益”为名,回避我国户籍管理立法严重滞后和管理水平落后的客观现实,更不能以此妨碍公民私权利的行使。
高级模式
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
上传中...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X
TOP 加入VIP
签到中心
杏彩体育
( RMB)购买成功!!
×
百年杏吧看书送VIP金鼎财富犀牛跑分杏彩体育杏彩娱乐后宫导航杏书宝典杏吧APP

小黑屋|Twitter|纸飞机|广告商务|加入我们|2257|DMCA|Archiver|杏吧-华语第一成人社区

GMT+8, 2024-12-15 02:20

分享推广,薪火相传 杏吧VIP,尊荣体验